第四,各专项教育发展规划详见附表,由各科室组织人员,咨询专家开展编制工作。
第五,各区县教育发展规划由区县教育局结合各自区县工作,编制完成后,经区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审核备案。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12月进行全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动员,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班,聘请专家对全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基层调研及外出学习等。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形成。各区县和各科、站室的地区性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纲要应于2010年1月25日前形成基本思路,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汇总,由“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进行平衡后,平衡结果由计财审计科与区县和科室对接,由计财科重新汇总后,经“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综合修订,形成“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2010年2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2010年2月15日前,报分管市长审核;经分管市长审核后,2010年2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平衡。市教育局计财科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平衡结果反馈给各区县和科室,形成“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起草、修改和完善阶段。 2010 年3月一5月1日,各区县、科室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起草、修改和完善“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区县规划及子规划,以书面形式上交市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与区县和科室于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汇总,由“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平衡,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修改,最终由“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修订完成淄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于2010年6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2010年6月20日前,报分管市长审核;经分管市长审核后,2010年6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平衡。
第四阶段,规划报审阶段。2010 年7 月,根据市发改委平衡结果与相关科室、站室进行对接,对接结果经“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修改完善,经党委会研究后,上报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审定结果,及时完善修改各重点项目发展规划。2011年初,提交市人大审议。2011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五、经费保障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由各有关科室、站室专项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核拨。各区县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经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