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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淄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五)各级教育部门、教育工作者与社会各界相结合。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在主管部门主导、部门协作、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编制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师生、贴近学校、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淄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张洪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调研员、副局长张景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各站室负责人和各区县教育局一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编写小组
  市教育局组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小组,成员由各有关科室、站室人员组成,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区县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分别成立区县、分项规划编写小组。
  (三)专家咨询小组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建专家咨询组,聘请专家对全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审核,修改和提出意见咨询、论证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及思路
  第一,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和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我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总线、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探讨等形式开展。
  第二,开展规划前期重点发展项目研究。安排对关系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和指导。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区县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
  第三,起草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在调查研究、意见征集、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以教育事业发展为对象,子规划由各科室草拟审核完成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汇总到市教育局计财科,总规划“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子规划情况,召开会议,综合修改后,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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