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建办〔2009〕124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房产局及相关单位:
2009年度,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节能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律、法规,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作出了显著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干事创业、勇于进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调动广大干部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2009年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各级建设、房产、公用等主管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建筑节能优秀集体(11个)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敦化市房产管理局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化县建设局
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河口市建设局
二、建筑节能先进集体(13个)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
通化市公用事业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白山市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