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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陕政办函〔2009〕2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基本用药的生产质量和足额供应,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切实有效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政府同意成立陕西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其职能是: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制订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地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陕西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郑小明 副省长
  副主任: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李荣杰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 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彬 县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曹军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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