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09〕19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建设重点节能工程为抓手,全力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万元GDP能耗下降5.9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使“十一五”前三年全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3.24%,完成“十一五”目标进度的63.61%,位列全国前茅,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考核评定为完成等级。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工作,根据《陕西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评价考核意见,省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超额完成节能工作任务的宝鸡、榆林、咸阳、安康、西安、汉中、渭南等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奖励,对完成任务的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铜川、商洛、延安等市政府予以表彰;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等76个重点用能企业予以表彰并奖励,对完成任务的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公司等44个重点用能企业予以表彰;对推进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发展改革委等12个省级部门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各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再接再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全省上下要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决完成好2009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5%的目标任务,确保全省 “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件:陕西省2008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陕西省2008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一、节能先进市(区)政府
(一)超额完成等级市政府(7个)
宝鸡市政府
榆林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
安康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
汉中市政府
渭南市政府
(以上各市各奖励50万元)
(二)完成等级市(区)政府(4个)
杨凌示范区
铜川市政府
商洛市政府
延安市政府
二、节能先进企业(1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