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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展的若干意见

  生物质能。根据资源条件和技术进步状况,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到2012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生物柴油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30万吨。
  核电。加强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合作,积极推进安康和陕北沿黄地区核电站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并有序推进实施。
  农村替代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推动太阳能入村利用工作,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八)太阳能光伏、新能源装备等配套产业发展。
  太阳能光伏产业。推动光伏发电与产业链互动发展,实施一批重大光伏产业项目,加快多晶硅、电池片、电池组件等规模化发展。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光伏研发、试验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核心装备,密切跟踪纳米晶、染料敏化、有机电池研发趋势,关注支持新型光热发电系统的开发,力争在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到2012年形成年产多晶硅4.3万吨、电池片6200兆瓦、太阳能组件5700兆瓦的生产能力。
  风电装备制造。采取技术引进、联合设计、自主创新等方式,加大与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的合作力度,开发2兆瓦及以上永磁直驱风电机组,提高风电装备技术研发和整机装备国产化制造水平,加强整机装备企业重组,带动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到2012年风电装备整机制造能力达到300万千瓦,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核电装备制造。适应国家大力发展核电的需要,引进消化吸收AP-1000第三代核电技术,支持省内优势企业继续扩大核级压力容器、应急发电机组、锆材等优势产品生产规模,全面提升我省核电装备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四、培育新能源产业基地和优势企业
  (九)推进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较好的区域,逐步建立若干个省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并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实施科技计划、高技术产业计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重点建设陕北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关中太阳能光伏和新能源装备制造、陕南水电三大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基地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尽快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
  (十)培育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省大型能源企业加快在陕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引导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协作,合力研发新产品,增强配套能力。加快新能源企业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推动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力、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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