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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治疗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例的诊断和分类;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职责。

  (二)医疗救治机构

  各市、县(市、区)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做好住院病例的接收和救治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内轻症患者的居家治疗、随访和社区管理工作,及时报送患者救治信息;协助上级卫生部门指导居家治疗患者及相关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措施;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各定点观察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观察室,落实患者诊疗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对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为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市级疾控机构负责对医疗救治机构送检、聚集性疫情调查采集的流感样病例标本进行实验检测确诊。

  (四)其它部门

  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制工作。学校(尤其是高校)、企事业单位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原则上由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固定隔离观察点,供轻症患者居家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如单位没有条件开展上述工作,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其它部门负责。

  四、病例分类原则与管理程序

  (一)病例分类处理原则

  1、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由县(市、区)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根据本指南对病例进行分类,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及与其相关的流感样轻症患者原则上采取居家治疗措施。

  2、不符合医院收治条件的轻症病例,如坚持要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则由定点医院根据住院床位条件决定是否收治。

  3、流感高危人群如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必须居家隔离治疗时,应密切监测病情。

  4、居家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一旦出现以下变化时,应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1)口表温度≥39℃,并持续24小时以上;

  (2)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

  (3)呼吸困难或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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