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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卫学组办[2009]1号)


各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为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强行业指导,交流工作经验,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部学习实践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简报和宣传信息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信息的相关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点

  1、本地区、本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指导的重要动态、阶段性和总体工作情况,取得的明显成效及好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2、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准备工作及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等阶段工作的重要动态、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意见建议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及好的做法和经验。

  3、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单位和个人等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

  4、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重大活动的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附上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准确、及时,主题要明确,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精炼,做到“快”、“准”、“实”、“精”。

  2、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善于总结,充分挖掘,努力提炼出好的信息。

  3、要注重点线面的结合,既要抓反映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的典型做法、经验的信息,又要抓住反映学习实践活动与卫生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信息,还要体现各阶段和总体工作的总结性、提炼性的信息。

  4、各地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必须注明报送单位、报送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信息报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为主,并及时报送书面文字材料。报送电子邮箱:jswstkxfz@163.com

  联系人:江苏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葛宁海

  联系电话:025-83620714

  二、关于其他事项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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