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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对金湖县、宝应县、高邮市基本消灭疟疾进行考核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对金湖县、宝应县、高邮市基本消灭疟疾进行考核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9〕40号)


淮安、扬州市卫生局:

  淮安市卫生局《关于对金湖县基本消灭疟疾工作进行达标考核的请示》(淮卫发〔2009〕150号)和扬州市卫生局《关于对我市宝应县和高邮市基本消灭疟疾工作考核评估的请示》(扬卫疾控〔2009〕28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对淮安市金湖县、扬州市宝应县、高邮市基本消灭疟疾进行考核。考核活动拟于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寄研所高琪所长任考核组组长(考核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请你们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基本消灭疟疾考核考核组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基本消灭疟疾考核考核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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