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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泸市府办函〔2009〕2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9〕21号)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林发〔2009〕16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林农持续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2010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一、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竹林基地建设责任目标21万亩,其中:纳溪6万亩,合江7万亩,叙永8万亩;力争完成目标24万亩,其中:纳溪7万亩,合江8万亩,叙永9万亩;建设示范片4万亩,其中:纳溪1.5万亩,叙永1.5万亩,合江1万亩;建设木质原料林基地6.4万亩,其中:古蔺2.4万亩,合江1.6万亩,叙永1.5万亩,泸县0.9万亩;新建竹区公路30公里,改建竹区公路30公里,其中:合江、叙永、纳溪各新建、改建10公里;建设竹业专业合作社3个,其中:合江、纳溪、叙永各1个。

  二、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把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要抓紧编制2010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基地建设到哪里,基础保障设施就跟到哪里”的要求,将林区基础保障设施和示范体系建设一并纳入实施方案。二要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动员与督导力度。从12月开始,每半月向市林业局通报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上将把现代林业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单项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查、督办。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惩。

  (二)强化资金整合。各区县要按照整合存量、增加增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竹林基地为主体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投入机制,确保今年基地建设投入不少于上年。一是整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项目、植被恢复费、通村公路建设、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等项目资金推进现代林业基地建设。二是要加大区县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内基建资金更多地投向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三是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参与现代林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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