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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2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抗灾救灾工作的整体协调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减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我市防灾减灾规划,协调开展全市的防灾减灾活动,指导区县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交流合作。现将减灾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陈万春 副市长

  副主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委 员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规建局分管副局长

  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广电局分管副局长

  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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