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2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抗灾救灾工作的整体协调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减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我市防灾减灾规划,协调开展全市的防灾减灾活动,指导区县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交流合作。现将减灾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陈万春 副市长
副主任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委 员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规建局分管副局长
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广电局分管副局长
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