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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意见

  (一)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近年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我市“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与背景、思路目标、经济结构调整、城乡统筹、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方面开展前期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我市重大研究课题及分工具体如下:
  1.“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市发改委)
  2.“十一五”指标完成情况和“十二五”主要指标展望(市发改委、统计局)
  3.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研究(市委农工办)
  4.做大做强产业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思路研究(市经贸委)
  5.实施城市化战略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市规划局)
  6.新形势下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市外经贸局)
  7.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市交通局)
  8.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总体思路(市劳动保障局)
  9.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市卫生局)
  10.推进人才强市的总体思路(市人事局)
  11.强化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市教育局)
  12.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市环保局)
  13.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市科技局)
  14.新形势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市发改委)
  15.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战略研究(市委宣传部)
  上述课题于2010年1月底完成,报市发改委。2月份组织专家评议。
  (二)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市发改委负责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具体程序是:
  1.市发改委就“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2010年1月底前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并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宏观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政策的基本方向,在2010年7月底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性草案。
  2.市政府审定市发改委编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性草案,报送市委。
  3.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共淮安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2010年11月底完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送市政府。
  4.“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后送省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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