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09〕61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徽省建设行业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安〔2009〕3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安〔2009〕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照我厅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以及年初我厅与各市建委签订的《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厅拟在近期组织对各市建委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考核表见附表(县、区级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省厅组织抽查,具体考核工作检查用表可参考附表)。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工作由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自查自评与省厅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随机抽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时间。各市建委要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分类装订成册(附目录),省厅将于1月下旬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各市对县、区级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要在1月1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我厅。
四、有关要求。各市建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建委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针对考核内容)和自查评分表于2010年1月15日前以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必喜、丁金颍,联系电话:0551-2871505,2871536(兼传真),电子邮箱:dingjinying888@163.com。
附件:1、安徽省市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表
2、安徽省市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考核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