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省协调指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建成包括急救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大型综合医院、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3.3.3卫生监督体系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3.4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对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时,责任单位在项目设计和设施配套方面,要满足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供水、供电和供气的保障,配备发电机等备用电源,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两套以上的供电、供水系统,确保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3.5交通运输通信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能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交通运输通信工具,其性能要与承担的卫生应急任务相适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优先运输卫生应急人员、伤病员和物资,保证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6建立协调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气象、民政、地震、水利、农业、林业、建设、交通、铁道、电力、公安、质检、环保、发展改革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等协调机制。
3.7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信息报告与管理
受灾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
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地区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