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落实;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核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组织、指导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战时负责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计划的落实,对遭空袭破坏的人防工程进行抢险、抢修;负责人防工程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拆除补建、加固改造审批工作,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指挥通信处
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群众防空防灾组织)整组、训练和应急救援;组织市级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重点经济防护目标的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拟定人民防空训练、演习和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并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组网规划和建设计划;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战备执勤和通信保障,加强对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防空警报发放和试鸣,并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统和防空防灾数据库建设;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畅通;组织和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资源保障防灾救援行动;指导人民防空通信站业务建设。战时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部的建设和指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全市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城市灯火管制、人口疏散掩蔽和空袭后果消除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各类院校及相关单位、城市社区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防空防灾技能训练工作;负责人防系统宣传报道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临战人民防空战备教育及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
(四)财务处
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人民防空系统财务、物资管理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管理、使用和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战时负责编报人民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一掌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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