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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第六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第六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09〕1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闽政文〔2009〕368号)精神,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第六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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