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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年度考核暨标化工地建设检查评比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年度考核暨标化工地建设检查评比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度各市交通局(委)和沿海市单设的港航(务)局考核目标的通知》(浙交〔2009〕9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浙交办〔2009〕4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采取“一听、二查、三座谈”方式。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在建和计划开工项目。
  (二)考核内容:在建项目2009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当前存在问题及2010年工作计划和措施等;计划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分组:考核共分3组,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考核时间:初定于2009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行程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交通局(委)准备好辖区内2009年在建高速公路计划完成情况和计划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并准备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在建项目的年度考核和标化工地检查评比有关资料。
  (二)请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指挥部)准备好在建工程书面汇报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工程进度情况(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总体形象进度,路基、桥梁、隧道等各分项工程形象进度,关键节点工程进度等);
  3、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4、标化工地建设实施情况;
  5、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及报批情况;
  6、当前存在的难点、节点问题;
  7、2010年工作计划安排及工作措施、建议等。
  (三)标化工地检查评比方式:按各市交通局(委)的初评结果,采用抽查的方式,每个项目抽查1-2个标段的标化工地建设情况。

  附件: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年度考核检查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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