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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工作的通知

  2.新增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说明本省(区、市)通报期年份年度煤、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钼、金、钾盐等所有矿种新增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新发现的矿产地的个数、完成阶段性勘查的中型和大型矿产地的个数。
  3.矿产资源勘查重要成果
  对本省(区、市)通报期年份年度新发现成果突出的勘查项目作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矿床类型、发现过程、探明、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以及资源远景等。
  对以往发现、通报期年份年度取得重大进展的勘查项目作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以往的工作程度、取得的重大进展、新增探明、控制的和推断的资源储量等。
  (四)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
  说明通报期年份年度由中央、省级财政等出资开展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个数、投入的资金、完成的面积等,详细描述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成果及成果应用、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五)地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说明本省(区、市)通报期年份年度商业性矿产勘查和省级财政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中取得的地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成果的内容、意义、使用范围和应用效果等。
  (六)地质工作社会化服务
  地质工作社会化服务及进展:主要包括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及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的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其它
  未列入上述各项的其它地质勘查工作的概况,包括项目、资金及主要进展和成果。
  (八)附表表式及填写说明
  见附表。

矿产资源勘查重要成果界定条件及成果简报编写提纲

  一、重大成果的界定条件
  矿产资源勘查重大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或之一:
  (一)属于煤、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钼、金、钾盐等对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意义的矿种。勘查成果为新增矿产资源储量(333及以上类别),且矿床规模属于大型以上的勘查项目。
  (二)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成果显示调查区内发现具备寻找规模为大型以上潜力的找矿勘查靶区。
  (三)矿床类型或找矿方向取得新的突破,并对区域找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勘查成果。
  (四)其他矿产资源勘查取得重大进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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