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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工作的通知

  1.水文地质调查评价(含水文地质调查、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
  2.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含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估、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重要经济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与区划、国家重大工程区域地壳稳定性调查与评价等)
  3.地质灾害调查(含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缓变性地质灾害调查等)
  4.其它(包括地热资源、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及地质灾害监测点情况等)
  (四)地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1.地质勘查方法及手段研究
  2.区域重点成矿区带成矿规律及成矿预测研究
  3.典型矿床解剖及找矿模型研究与实践
  4.区域重大疑难地质问题研究与解决
  5.其它
  (五)地质工作社会化服务
  1.建设地质资料数据中心
  2.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开展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的基础工作
  (六)其它
  (七)附表
  1.xx省(区、市)xxxx年度基础地质调查完成情况表
  2.xx省(区、市)xxxx年度矿产资源勘查资金和主要工作量完成情况表
  3.xx省(区、市)xxxx年度主要矿种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和新发现矿产地情况表
  4.xx省(区、市)xxxx年度新发现矿产地统计表
  5.xx省(区、市)xxxx年度重要矿产勘查重要成果汇总表
  6.xx省(区、市)xxxx年度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完成情况表
  7.xx省(区、市)xxxx年度地下水监测点统计表
  8.xx省(区、市)xxxx年度地质灾害监测点统计表
  9.xx省(区、市)xxxx年度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完成情况表
  10.xx省(区、市)xxxx年度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应当充分体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决定》中明确地质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都应当纳入到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当中去,提纲的内容原则上与省级地质勘查规划内容相对应。
  (二)基础地质调查
  说明本省(区、市)截至通报期年份年底累计完成的基础地质调查图幅和面积,并说明通报期年份年度由中央、省级财政等出资开展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完成的图幅和面积等。
  (三)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的投资和工作量投入现状
  简要说明本省(区、市)通报期年份年度共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的个数和资金额度,并说明其资金来源;野外施工的矿产勘查项目(不含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铀矿)个数和资金,并说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地勘单位自筹、企业等各类资金的投入额度,以及投入的机械岩芯钻探、坑探、槽探、浅井等主要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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