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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工作的通知

  (五)未列入上述各项的其他地质勘查工作,请各单位将项目概况上报,包括项目、资金及主要进展和成果等。另外,本市开展的农业地质调查和城市地质调查等工作也属此类。农业地质调查包括大调查安排的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中央、地方专项安排的多目标农业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城市地质调查指在北京等试点城市开展的多目标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城市地质调查。

  (六)2009年度有关地勘成果通报数据引用时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三、上报方式和时间

  各单位从北京市国土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地勘成果通报的具体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填报完成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12月18日前将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文字材料和表格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上报北京市国土局(本年度未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需填报空白表格上报)。报送地址: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办公楼316房间。

  四、注意事项

  (一)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工作遵循属地化原则,即只通报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地质勘查成果和境外开展矿产勘查的成果情况,为了解各单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情况,请将在其他省市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情况除报送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厅(局)外,同时报送我局。

  (二)所有表格不得改动表头内容,特别是计量单位不得改动。

  联系人:姜龙群 联系电话:13520330715

  梁亚南 联系电话:51529220

  Email: 316347511@qq.com

  邓武中 联系电话:64409827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提纲及编写要求

  一、编写提纲及附表
  (一)基础地质调查
  1.区域地质调查
  2.区域地球物理调查
  3.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4.区域遥感地质调查
  5.区域海洋地质调查
  6.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7.其它(含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的投资和工作量投入
  2.新增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
  3.矿产资源勘查重要成果
  (三)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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