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震应急措施不完善。一是个别县(市)未按要求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没有建立起地震应急机制和响应体制;二是部分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和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仍未建立,地震应急演练还未开展;三是部分职能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缺乏操作性,对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如何进行抢险救灾、人员疏散安置、及时开展防震减灾等工作没有进行认真研究;四是大部分大中型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还没有制定。
3、建设工程存在抗震设防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建设工程抗震 设防审核率不到40%,重大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率仅有30%左右,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建设中的抗震设防审核率更低。去年以来,新建的中小学生校舍安全工程70%以上末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审批,也未按照《
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1度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4、防震减灾事业经费严重不足。今年,临县、兴县投入了部分专项地震事业经费;交城、文水、孝义、汾阳、离石、交口、石楼、柳林等县(市、区)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但投入的比例和数量严重不足,防震减灾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抓紧抓好。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县(市、区)政府一定要从建设责任政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把防震减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的通知》精神,多层次、多渠道建立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经费按一般预算收入的万分之三至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每人每月不得低于60元的标准落实防震减灾助理员岗位津贴。
2、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文化艺术和科普基地等宣传途径,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一是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二是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乡村”活动。三是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2010年前各县(市、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达到20%以上。四是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责任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