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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区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通知


  1、领导组成员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市区集中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常务副组长:协助组长全面负责市区集中供热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召集领导组成员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工作;

  王若东副组长: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的处理,具体负责城北集中供热抢险应急工作和城南管网、换热站的应急抢险工作;

  刘玉荣副组长:具体负责西南供热气站应急抢险工作;

  李小明副组长:具体负责大土河供热公司承担的供热区域内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抢险中涉及区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及街道办、村委的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城区集中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重点负责城北及城南管网换热站的应急抢险工作;

  市环保局:具体负责西南供热气站的应急抢险工作;

  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集中供热应急抢险的资金、物资的保障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应急抢险各相关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应急抢险中干扰抢险的行为和人员的处置工作,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市交警支队:具体负责应急抢险中交通管制及交通疏散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应急抢险中的消防工作;

  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应急抢险中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离石区地方电力公司:具体负责集中供热电力保障和应急抢险中电力保障工作;

  市供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抢险命令要求的上传下达工作;

  市集中供热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城北及城南管网、换热站的应急抢险工作;

  大土河供热公司:具体组织所供热区域的应急抢险工作;

  市供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应急抢险中涉及的自来水管网处理工作。

  2、领导组办公室职责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各项应急抢险工作,负责领导组各项指令的上传下达及贯彻落实,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具体事宜,负责应急抢险领导组日常事务的处理。

  四、预警级别按照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社会影响情况,分为一般(Ⅲ级)、严重(II级)和重特大(I级)共三级。1、一般(Ⅲ级)供热事故(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造成人员轻伤事故;(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区域性较长时间(1-48小时)供热中断。2、严重(II级)供热事故(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爆炸,造成1-3人死亡或10人以下严重受伤事故;(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大面积长时间(48-72小时)供热中断。3、重特大(I级)供热事故(1)发生热力管网泄漏、爆炸,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10人以上严重受伤事故;(2)热源厂事故、热力输配管网或设备损坏,导致大面积供热中断72小时以上;(3)其它经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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