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3)部门互评:由各级行评办组织参评部门与行业“一把手”进行测评。

  (4)市直参评部门对县(市、区)政府问卷测评:市直各参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20名,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问卷测评。

  (5)乡镇基层站所的问卷测评:由各乡镇评议办组织,县(市、区)行评办派人参加。测评结束后由县(市、区)行评办集中进行汇总,结果报市行评办和县(市、区)主管部门。

  3、群众测评的对象比例

  (1)参加经济调节部门测评的对象比例:本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10%;事业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20%;企业人员(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资合作独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占40%;社区居民占20%;政风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占10%。

  (2)参加社会管理部门测评的对象比例:本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10%;事业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30%;企业人员占20%;社区居民占30%;政风行风监督员占10%。

  (3)参加执法监督部门测评的对象比例:本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10%;事业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20%;企业人员占30%;社区居民占30%;政风行风监督员占10%。

  (4)参加公共服务行业测评的对象比例:本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10%;事业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占20%;企业人员占25%;社区居民占35%;政风行风监督员占10%。

  4、问卷测评的计分方法

  (1)问卷测评项目:评议内容、总体评价、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总体评价分4个档次:“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80分,“一般”为60分;“不满意”为40分。

  (2)各类测评分值:市直参评部门、行业整个问卷测评按100分计算,其中群众问卷测评占60%,市四大班子领导测评占20%,各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测评占10%,部门、行业“一把手”测评占10%;各县(市、区)政府的问卷测评按100分计算,其中市四大班子领导的测评占40%,市直参评部门的测评占60%;县(市、区)参评部门、行业整个问卷测评按100分计算,其中群众问卷测评占55%,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测评占15%,部门、行业“一把手”测评占10%,基层站所的测评占20%,没有基层站所的部门、行业按本县(市、区)基层站所的平均分的20%计入。

  (3)有关情况:市直参评部门在部分县(市、区)没有设立机构的,以其它有机构的县(市、区)测评的平均分为其得分。市直参评部门在县(市、区)分为两个以上部门的,以县(市、区)对应部门的测评平均分为其得分。两个以上市直参评部门在县(市、区)合并为一个部门的,该部门的得分为其各自的县(市、区)测评得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