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冬季用煤保障供应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保障供应应急预案,重点是确定一批重点生产矿井,制定应急保障计划和方案,做好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保障应急工作。
四、加强领导,落实有关保障措施和政策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供应保障工作,是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供应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供应保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供应保障工作。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中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韩明瑞(市人大副主任、市煤炭局局长)
杨巨才(市政府市长助理)
郭 征(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温才柱(市煤炭局副局长)
冯吉才(市经委副主任)
刘信明(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喜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薛春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薛玉保(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
刘庆爱(吕梁公路分局副局长)
刘宝宁(吕梁高速公路纪检书记)
郭丙福(市交警支队队长)
李朝良(汾西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总调度室主任)
张志康(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公司董事长)
闫福元(西山晋兴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闫 正(山西同煤集团轩煤公司副总工程师)
张 忠(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郭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温才柱、王海旺同志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由一名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城乡居民冬季用煤供应保障领导组,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煤炭部门要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冬季用煤的煤源供应保障工作;经委(经贸局)要积极做好热点联产企业用煤有关协调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城镇集中供热及其它供热用煤保障工作;物价部门要搞好城乡居民取暖用煤价格监控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城乡居民冬季用煤运输车辆提供便利;有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要积极为当地用煤提供资源供给;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和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