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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新医药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新医药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经贸委、信息产业局等部门编制的《泰安市新医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泰安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泰安市新医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
(2009-2011年 市经贸委)

  为积极发展新医药产业,加快培植医药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全市医药行业主要生产企业10家,其中:生物医药企业1家,中药生产企业3家,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4家,其他医药生产企业2家。2008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4.14亿元,利润2.34亿元,利税3.152亿元。

  (二)存在问题。

  1. 产业个体规模和群体规模小。我市10家医药企业中,产值过亿元的企业只有2家,其他企业多为初加工产品和老产品,技术含量低,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少,尚未形成规模化生产。

  2. 人才和技术支撑能力弱。医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专业技术队伍和研发能力不足,新药创制基础较弱,研发投入少,拥有专利产权的新药少,医药科研与企业生产脱节。

  3. 企业赢利能力不强。多数企业产品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经济效益不稳定,企业竞争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宽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中成药等新医药产品,嫁接改造传统医药,推进企业整合,提高规模效益,积极培植新医药产业,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实现新医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22亿元,利税合计4.7亿元。力争有1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1家企业超过5亿元,2家企业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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