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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卫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规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包案化解、排查防范、妥善处置、稳控到位”等责任。要把解决问题和稳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特别是要做好稳控工作,必须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

  同时,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行动迟缓、责任不到位、稳控不落实,致使应予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就地妥善处理,造成上访人越级到省或进京闹访的,要坚决依据《信访条例》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从9月20日开始,对于进京和到省上访或闹访的案件,将严肃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顶着不办、不负责任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双交办、双追究”的规定,依法追究。

  五、及时上报备案材料

  各市(行署)卫生局和厅直(管)医疗卫生单位,于9月20日前需上报省卫生厅材料如下:

  (一)排查疏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情况统计表。

  (二)稳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三)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以及24小时联系方式。要求上报单位的电话和个人(手机)电话。

  联 系 人:刘铁昌  杨兆有

  联系电话:0451-85971123

  0451-85971110(传真)

二○○九年九月十日

  国庆期间可能进京(或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排查疏理情况表

  上报单位:

序号

姓 名

住址

反映主要问题

责任单位

稳控情况

处理情况

有无进京

(省)上访

包案领导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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