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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认真做好考场、厕所等场所的通风、消毒与清洁卫生工作。

  (四)要强化对食品、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五)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至少一个以上备用考场和一个隔离考场(与其他考场有一定距离);各考点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卫生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和药品等。配备专用车辆,

  (六)监考员在考生进场前开启门窗,保持考场空气流通。每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点实际,由卫生疾控部门确定是否对考场进行消毒。

  (七)考生进入考场后,如有考生向监考员报告身体不适或监考员发现有考生身体异常,经考点医护人员检查其体温(腋温)超过37.5℃,并伴有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应立即转到备用考场继续考试,同时戴上口罩,考试结束后及时到医院就诊。

  (八)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经考点医护人员检查确诊,立即中止其工作,并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九)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同时有15例以上的考生有发热、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经考点医务人员检查确认,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封闭该考场,由卫生疾控部门进行消毒。经过卫生疾控部门许可,流感样症状学生可以转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到医院就诊。

  四、加强宣传,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各考点必须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甲流防控的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甲流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让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了解和掌握甲流的预防知识,明白甲流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既要避免考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教育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要教育考生尽量不去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必要时要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提醒考生应主动进行体温测试,若有发热(腋温≥37.5℃)、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应即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由考点医务人员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能参加考试。

  五、健全制度,规范做好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考点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考点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专、兼职卫生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控和报告工作,定时汇总健康申报情况,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因病就诊、缺勤(缺考)的登记、统计和追踪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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