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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卫医发〔2009〕480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做好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8月末以来,山东、重庆等12省市发生聚集性甲流疫情。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在即,各地必须认清目前甲流防控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这次考试规模大、范围广、人员密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各地必须深刻认识做好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思想,积极应对,有效预防和控制因疫情发生蔓延和扩散影响正常考务工作开展和考试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认真安排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各考点必须建立和完善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考点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最坏的可能性考虑,做最充分的准备,制定本考点的防控预案,切实组织实施好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

  三、落实措施,有效做好考试期间甲流防控工作。

  (一)考试现场设甲流防控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现场甲流预防工作;考试现场设立医疗站,配备传染病专家1名,相关医护人员4-5名;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加强考试现场组织管理。

  (二)严格执行健康申报制度。考生要在每个单元考试开始前,主动向考试工作人员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有发热和流感样症状,并在《考生签字表》上写明自己的健康状况并签名。体温超过37.5度和(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需进一步到医疗站进行检查,经确实腋温超过37.5度和(或)有流感样症状,应劝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采取有效防控手段,阻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一旦发现考生有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等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如出现疑似甲流症状病例,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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