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方案,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专家库专业类别、范围和专家条件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附件1:
专家库专业类别、范围和专家条件
序号
| 专业类别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专家条件
| 备注
|
1
| 岩土工程
|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项方案论证工作。
| |
2
| 模架工程
|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5.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6.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7.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8.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结构施工或模架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主持过重大工程模架方案的编制;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项方案论证工作。
| |
3
| 吊装及拆卸工程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项方案论证工作。
| |
4
| 拆除、爆破工程
|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项方案论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