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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情况
1、法人、地址及法人代表变动情况;
2、超范围服务情况。
二、医疗机构
2、服务范围。
三、人员情况
1、检验人员数量及具有资质人员;
2、医师数量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明;
3、质量人员数量及具有资质人员;
4、尘肺诊断医师数量及具有证书人员。
四、仪器设备
1、仪器设备变动情况;
2、数量和性能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五、质量体系管理及运行
1、定期内审制度;
2、检测、检验数据的溯源和质量控制;
3、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4、仪器使用记录等;
5、检验检测方法的查新(见附件)。
六、档案管理
1、专兼职人员;
2、固定的场所和单独的保存地点;
3、分类管理、内容齐全(仪器设备档案、职业病诊断病历档案、检测数据)。
七、检测报告
1、原始记录及其规范性;
2、原始记录归档情况;
3、检测报告内容的规范性。
八、职业病
诊 断
1、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内容检查档案:
抽查份数: 份,不合格份数: 份;
2、诊断书书写情况:内容、诊断病名、签名人数、有资质的人员等。抽查份数: 份,不合格份数 份;
3、诊断书发放管理:领取人、签发人、诊断签章专人管理;
4、诊断记录:人员、日期、内容、发言。(是否是多数人的意见、3人以上、中级以上职称);
5、申请受理、发放诊断情况:申请受理填写齐全、发放诊断登记和领取人签名、诊断告知内容;
6、职业病报告的登记。有登记簿、发放通知(核对诊断人数和报告人数)。
九、职业性健
康监护
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与审批资质是否一致;
2、年度统计汇总检查结果是否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包括职业禁忌人员名单);
3、体检结果发放登记(是否超过30天);
4、疑似职业病报告的登记。有登记簿、发放通知(核对疑似职业病人数和报告人数);
5、体检项目齐全。(查看用人单位保存的体检表、抽查1-2家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