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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重大宗教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重大宗教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3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岁末年初,是天主教、基督教圣诞节和佛、道教活动场所举行撞钟法会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密集时期。这些重大宗教活动影响范围广,参加人员多,持续时间长,且多在夜晚举行。为确保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平安欢度节日,现就做好有关安全保障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要求,也是《宗教事务条例》赋予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宗教领域稳定。

  二、周密部署,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重大宗教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交通管理、车辆停放、人数控制和秩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根据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重大活动安排情况,重点制订防拥挤、防火灾、防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职责清、任务明、要求严、措施实。

  三、密切配合,形成安全保障合力。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地区、部门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发生宗教性事件的,按全市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

  四、加强管理,警钟常鸣防患未然。各地、各部门要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宗教场所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演练,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自救能力;要认真指导督促宗教场所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在重大宗教活动期间主动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做到职责、措施、人员到位,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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