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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伸马·梧桐湾小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伸马·梧桐湾小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批复
(哈价经发〔2009〕50号)


哈尔滨伸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物业费价格收取申请》收悉。为确保居民进户后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计费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序号

项目

物业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

1

综合管理费

一级

0.37

2

公共区域秩序费

二级

0.17

3

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费

一级

0.22

4

5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

二级

0.04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

一级

0.21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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