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新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115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松北区对青一中新星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09〕14号)收悉。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新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计算机专业、旅游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
2、数控机床专业、焊接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3、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年2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