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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在高等院校进一步推进收费诚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在高等院校进一步推进收费诚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价检[2009]399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改进和加强我省高等院校教育收费诚信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在高等院校进一步推进收费诚信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关于在高等院校进一步推进收费诚信工作的意见》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在高等院校进一步推进收费诚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收费诚信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结合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中实施收费诚信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立足打造教育收费诚信,以法规制度为核心、诚信收费信息标准为导向、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收费诚信信息发布为手段,重点建设高等院校收费诚信和服务体系,努力提升高等院校收费诚信水平,规范收费行为,为促进我省高等院校收费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1、建立高等院校收费信息采集体系。通过制定高等院校收费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依托省物价局网站开发高等院校收费信息采集网络,直接采集高等院校收费信息,作为高等院校诚信收费评价的基础和依据。

  2、建立高等院校收费社会信息采集体系。依托江苏省物价网站之“价格诚信建设”平台,建立面向全社会的高等院校收费信息反馈系统,征集社会对高等院校收费诚信和服务情况的信息,汇集社会对高等院校收费诚信信息的客观评价。

  3、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在高等院校收费诚信评价方面的作用。定期将有关高等院校收费的群众投诉信息导入“高等院校收费诚信信息评价和发布系统”,作为高等院校参与“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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