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交易市场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培育信息对称、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长沙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使长沙成为立足湖南、辐射中西部、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交易集散地。完善国家专利技术(长沙)展示交易中心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功能齐备、形式多样、运作高效的交易平台。以科交会、专交会、农博会等大型会展为媒介,大力推介长沙各类知识产权优秀成果,引进符合长沙“两型”产业发展需求的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实现知识产权成果与长沙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
(四)完善服务支撑体系。结合长沙产业发展实际,建设优势领域、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专利数据库。逐步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备、专业高效的长沙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优势企业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知识产权投入,落实职务发明法定奖酬。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进风险投资机构进行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风险投资,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三、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体系。建立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和政企协作机制。完善长株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定期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区域执法协作。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构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行政司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工程,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和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活动。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倡导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创新,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机制,深化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试点。建立知识产权案件陪审员制度和技术专家顾问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加大判决执行力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创新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服务外包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查处展会中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造诚信、规范、共赢的长沙会展品牌。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严厉打击各种盗版行为。
(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市)两级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重点解决专利、版权执法专业人员匮乏、经费短缺、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建设好中国(长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