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
(长政发〔2009〕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长沙,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按照《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把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以及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建设创业之都、构建“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始终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不断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切实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着力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构建“两型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