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9〕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编制2010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对我省2010年经济社会形势的判断以及财政收支政策的调整情况,按照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现就编制2010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一)2009年我省经济运行情况。2009年,受国际国内急剧变化的经济环境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遭遇极大困难和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中心任务和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抓住中央安排我省85亿元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利契机,积极采取稳定外需、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加快转型、改善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集中投入财政性资金近1000亿元,有效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经济逐步企稳,下半年呈现稳步回升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平稳增长或降幅收窄、环比增长态势,经济运行出现了一系列积极变化,总体形势好于预期,全年经济增长有望超过预定目标。
受到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以及国家政策性减收和收入结构约束等因素影响,2009年我省省级财政收入形势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售电量下降、进项抵扣增值税增加、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影响,省级电力增值税、电力企业所得税等出现大幅下滑;二是由于收入结构的原因,利息所得税停征、工商两费停征、燃油税改革等政策性因素严重制约了省级财政收入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