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电监会济南监管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应急办、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国家电监会济南监管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煤炭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山东煤监局、济南铁路局、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分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等有关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煤供给和电力供应秩序的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启动和终止本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电监会济南监管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省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组织制订本应急预案,指导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按授权发布信息。
(5)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对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1.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省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工作的处置工作。
(1)国家电监会济南监管办公室: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指挥、协调电力企业进行电网大面积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
(2)省委宣传部:根据省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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