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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9]16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预案体系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省应急指挥机构
  2.2 设区的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2.3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3 事件分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3.3 Ⅲ级停电事件
  3.4 Ⅳ级停电事件
  4 预警行动
  5 应急响应
  5.1 事件报告
  5.2 事件通告
  5.3 响应程序及措施
  5.4 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6.2 装备保障
  6.3 人员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事故调查
  7.2 改进措施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8.2 培训
  8.3 演练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修订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山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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