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抽查认定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抽查认定工作,规范督查行为,确保督查结论客观公正,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
2009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纳入2009年省为民办实事范围的5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纳入2009年省教育厅规划的5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备案项目校和列入2009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规划的其他学校,具体名单以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的2009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名单为准(基本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不列入抽查范围)。湘西自治州2008年度建设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与2009年度建设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一并评估。
二、组织领导
抽查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7个督查组,每组6人,分别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主任督学李丽,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聂荣华,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周德义,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唐亚武,省教科院党委书记田刚,国家督学、省教育厅原副主任督学杨国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雷桂平担任各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以部分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为主,另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财务建设处分别抽调部分教育装备和基建方面的专家参加。
三、时间及分组安排
省级抽查从12月20日开始,到12月29日左右结束。12月20日上午,全体督查人员报到;12月20日下午,全体督查组成员集中培训;12月21日上午,各督查组赴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依次评估古丈县、保靖县、雨湖区、湘潭县
第二督查组:依次评估君山区、湘阴县、沅江市、安化县
第三督查组:依次评估蓝山县、宁远县、衡山县、南岳区
第四督查组:依次评估邵阳县、邵东县、望城县、开福区
第五督查组:依次评估北湖区、桂东县、炎陵县、芦淞区
第六督查组:依次评估芷江县、洪江区、涟源市、冷水江市
第七督查组:依次评估永定区、慈利县、石门县、武陵区
四、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