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信息统计办公室)。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规程、标准;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统计工作;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全省非煤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含天然气开采;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闭库相关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八)安全监督管理三处(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安全监督管理四处。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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