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范畴,列为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努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公安交通管理和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的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的监管,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和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四、加强应急,多措并举,科学管理,推进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建立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机制。公安交通管理、卫生、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立110(122)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馈制度,实现公安机关与紧急医疗救援单位同步联动,最大限度地提高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率,降低死亡率。卫生部门指定交通事故伤员定点救治医院,定点救治医院建立“绿色通道”。车辆承保单位要根据保险业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预付伤员抢救费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追索伤员抢救费用。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冰、雪、雾、雨等恶劣气候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收集所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信息,做好公路抢通恢复工作,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三)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水平。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交通流量大、事故易发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逐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在易发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条件的干线公路,要分期分批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监测服务系统。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出租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应当依法安装行驶记录仪。要建立城市区域路网交通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发展智能交通。鼓励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以及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的开发、应用,并为之创造相应条件。

  (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道路规划、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工作。要充分运用交通工程技术,优化路网结构,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技术水平,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加强道路特别是交叉口渠化。要积极实施交通需求管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管理手段,均衡道路交通流量,合理制定停车管理政策,改善静态交通。要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组织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指挥控制能力。要改革勤务制度,推动路面勤务向网络化、动态化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