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洪山路等道路命名和变更起止点的批复
(济政字〔2009〕71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洪山路等道路命名和奥体西路等道路变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09〕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的道路
(一)同意将位于历下区辖区洪山东侧,北起经十路南止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洪山路;
(二)同意将位于历城区辖区内,舜华路以南,北起经十路南止旅游路的道路命名为舜华南路;
(三)同意将位于历下区辖区内,北起工业北路南止经十路的道路命名为奥体中路。
(四)同意将位于历下区辖区荆山北侧,东起浆水泉路西止二环东路的道路命名为荆山路。
二、变更起止点的道路
(一)同意将奥体西路起止点由现在的北起经十路南止旅游路,变更为北起花园东路南止旅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