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制度改革。密切跟踪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动向,深入分析研究各项改革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继续做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续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正税清费"原则,全面规范各类非税收入,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政策体系。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与区县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区县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按照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规范市与滨海新区财政分配关系,推动滨海新区建立统一高效的财税制度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区县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收支范围,建立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市与区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全面反映各项基金收入来源,清晰反映基金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试编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增强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的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津政发〔2009〕38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健全项目库管理,切实增强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促进预算分配规范、透明、公开、公平。继续推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机制,积极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五)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集中收缴改革,建立健全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推进公务卡改革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实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
四、切实做好2010年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