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系统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09]180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转〔2009〕185号)精神,结合建设行业实际,制订《汕头市建设系统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汕头市建设系统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精神,从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建设行业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打造粤东区域性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建设系统防火安全委员会为建设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建设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火工作重点是:全市在建工地防火防灾;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礐石风景区的山林防火;单位办公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勘察设计安全,防火设施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工作分工
为切实加强落实检查工作,根据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元旦、春节前安全大检查的安排,市建设局组织4个检查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科室参加,组织对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