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经营者(摊位)完整的信息档案,经营者应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经营;
(2)索证验货。由市场管理员对进场肉品进行索证(批发市场或屠宰场交易凭证)验货;
(3)索证验货后应读IC卡(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写入)进行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系统同时数据下传至电子秤;
(4)销售。通过可追溯标签电子秤打印零售凭证;
(5)电子秤数据上传。营业结束后将电子秤肉品销售数据上传至零售终端追溯系统;
(6)数据上报。将零售终端的进货信息与销售信息上报到市追溯系统数据中心。
4.团体肉品采购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通过在团体(大中型企业、学校、酒店、肉制品加工厂等)对肉品进货验收,与批发环节、屠宰企业IC卡对接后,在团体肉品采购信息追溯子系统自动生成进货备案信息,并与肉品领用记录相对接,实现肉品来源信息与肉品领用信息的追溯。具体功能如下:
(1)团体采购办理肉品流通IC卡,持卡采购;
(2)索证验货。由企业管理员对进场肉品进行索证(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交易凭证)验货;
(3)索证验货后应读IC卡(批发市场或屠宰厂(场)写入)进行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系统;
(4)肉品耗用记录备案。肉品耗用与肉食品来源信息相关联;
(5)数据上传。肉品进货数据、肉品耗用数据上传到市级数据中心。
5.大卖场(超市)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本市大卖场(配送)。通过对大卖场已有的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采取大卖场网上填报、客户端填报、销售终端通过对收银条、肉食品包装条形码进行数据转换等多种方式,实现猪肉销售信息追溯。该系统以改造企业原有系统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影响企业内部管理、达到销售信息可追溯为原则,在有条件的大卖场实现二维码、无线信息采集机等进行信息关联与追溯。
6.外省市进入无锡的肉品安全信息追溯子系统
该系统运用于外省市规模化生猪(养殖)屠宰企业。通过IC卡将外省市定点屠宰场与无锡市肉类交易批发市场、大卖场配送中心和餐饮企业信息相连接,使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与无锡市肉类批发市场信息对接,实现对外省市进入我市的肉品流通信息的监管。
7.政府肉类安全追溯监管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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