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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年-2015年)》的通知

  (二) 加大秸秆在商品有机肥加工中的综合利用
  目前,上海约有商品有机肥中心(厂)45~50家,年生产商品有机肥约20万吨,可处理畜禽粪便60~70万吨,可消耗8万吨左右的农作物秸秆。由于目前秸秆收集成本较高,秸秆加工设备不足,有机肥加工中心存在以砻糠作为辅料的情况。通过在商品有机肥加工企业设置秸秆收集中心、添置秸秆加工处理设备等措施,鼓励商品有机肥加工中心提高秸秆利用比例,解决一定区域内秸秆的收集利用问题,降低秸秆收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1、建立秸秆收集中心
  以现有的商品有机肥加工中心为基础,建立秸秆收集中心,添置秸秆加工设备,对周边地区的稻麦秸秆进行集中收集并加工成商品有机肥生产所需的秸秆粉,解决自身辅料供应。
  2、规划布局
  在浦东、金山、青浦等区县以及光明集团所属养殖企业内选择4个商品有机肥加工处理中心试点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3、投资规模
  建设包括秸杆收集中心所需的秸秆储存设施和秸秆加工设备,每个项目投资规模200万元左右,每年共可处理秸秆12万吨。建设资金采取市区两级财政扶持和加工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每个示范点投资内容见表4-2。
  表4-2  商品有机肥加工中心投资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备注

1

粉碎机械1套

20

2

仓库、场地、厂房

150

堆放场地:2500平方米左右,粉体车间500平方米左右,仓库500平方米左右

3

运输车辆

20

4吨货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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