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09〕122号)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和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推动行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以建筑业企业数据库、执业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和信用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管理、信息共享的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全覆盖,实现建筑市场监管功能、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功能、监管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功能、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形成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尽快改变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的不利局面,逐步确立社会信誉在企业发展生存中的强势地位,营造全省建筑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确定系统建设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开发合同。
(二)针对拟定系统组织技术论证,确定各系统建设内容及建设方式。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三)各处室(单位)结合我省实际,并考虑与省政务大厅进行数据交换,对相关系统提出需求分析书,确定系统数据标准。 一定要理清各系统间数据的对应关系和调用关系,相同数据不能在两个或以上系统中重复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