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近期要组织社区卫生工作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讲座、参加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学习国家、省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有关文件,系统掌握甲型H1N1流感感染后潜伏期、传染期的临床症状和可疑病例报告、现场消毒、个人防护、社区暴发流行控制等知识,提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防治能力,尤其是重症病例早期识别能力。培训内容要突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意识教育和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早期诊断等知识。培训形式要以集中培训为主,辅以发放培训光盘或宣传资料、远程教育等其他形式。培训师资可以请辖区内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组成员,确保培训效果。各市社区医护人员的培训要于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我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三、发挥优势,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的监测报告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情监测报告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督导,发挥实效。要按照卫生部现行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和疫情报告要求,发挥“前哨”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做好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学校、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要加强监测和晨检工作,并指导其他集体单位加强本单位的监测和健康管理工作。要在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同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建立以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急性起病,发热〔体温≥37.5℃〕,或有明显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主动报告为主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联系协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认真做好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监测、报告工作,主动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自觉接受业务指导。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规范开展社区甲型H1N1流感诊疗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安排专人对符合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规定的轻症病例标准、实施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落实一对一上门随访服务。要建立完善首诊负责制,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师接诊的同时,按照划片分工职责负责居家隔离患者的治疗、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并指导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自我观察和个人防护,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非上门随访时间,要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次。一旦发现患者出现持续高热、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呼吸困难或胸痛、口唇紫绀、严重呕吐、腹泻,有脱水症状、神智改变或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病情变化,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具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要认真检查,仔细询问病史,准确把握病情,按照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进行科学诊断。轻症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和医疗资源情况实施居家隔离或入院规范治疗。治疗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在中医师指导下,参照《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治疗方案(2009版)》,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积极治疗。对符合重症标准或有流感样症状的高危人群,一律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严禁私自截留病人。凡因私自截留病人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感染控制工作,加强门诊管理,及时疏导患者,避免聚集;对室内环境、诊疗用品、运输工具、垃圾等要及时消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防护,尽可能杜绝医务人员内部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