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督促各发放叶酸机构做好相应的取证、索赔和上报等工作,索赔的程序和额度参照政府采购合同相关内容执行。
六、加强项目管理
1、加强领导。神经管畸形是我省发生率较高的出生缺陷之一,妇女体内叶酸缺乏是造成神经管畸形发生的重要原因。为孕前和孕早期妇女补充叶酸、提高体内叶酸水平,是预防神经管畸形等出生缺陷的有效干预措施,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定点机构,切实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乡村医生和社区保健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定点机构。乡镇(社区)定点机构负责统计、整理资料,将相关信息录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并按季度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的监控与核实,并将叶酸发放统计表汇总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按季度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报送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联系人:郑晓霞,电话/传真:0531-67876305,Email:sdfushechu@163.com)。
3、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的有关规定分配和使用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要进行必要的阶段性审计,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厉追究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发放过期药品、收取费用和搭车售药等行为。对不执行免费政策、搭售其他药品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4、加强项目督导。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督导、绩效考核和评估,并逐步建立出生缺陷工作督导评估体系。监督指导要结合“两纲”实施、妇幼保健工作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实施、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及时总结项目工作经验,针对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我厅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对各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
附件:1.中标企业联系方式(略)
2.叶酸药品验收报告(略)
3.叶酸地市分配表(略)